今天處理一個案例.有一位剛認識的水水哭著來找我...讓我聽到一件日本時代才會發生的事情. 這位水水在莫名的情況下竟跟某位不肖經紀人簽了合約書><內容竟然要求這位水水於合約到期前.即使沒有欠款也不得離職.天~~~~阿~~~~.



顧不得週末凌晨兩點多.硬著頭皮打電話給林顧問.半個小時後林顧問趕到公司.(24小時待命真令人感動^0^)林顧問看了合約書的內容笑了笑說:無效合約不必理會!!當場打電話給那位不肖經紀人(說了一些法律術語有聽沒有懂...還曉以大義.佩服佩服^^)



一個小時後不肖經紀人就把水水簽的合約書正本送到公司.再水水確認無誤後親手撕掉.水水感激不已直說謝謝.林顧問淡淡的說以後合約別亂簽.



送水水回家的路上.水水一直開心的說:我自由了!!




開車回公司的路上想起老闆常說的一句話"做酒店經紀人是在做善事"真的~~此刻我深刻的感受到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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